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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4-02-28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

各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具特色的“水运江苏”的意见》等要求,加快建设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切实提升发展能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创新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发挥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支点作用,强化区域定位、增强枢纽功能、完善服务体系、营造优质环境,全面提升航运物流服务业的集聚和辐射能力,全力打造有国际资源配置能力和区域影响力的航运物流中心,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支撑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二、建设目标

  近期目标:到2030年,基本形成功能完善的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完善龙潭、西坝两大航运物流要素集聚区,大力提升下关航运服务要素集聚区和七坝、滨江两大物流枢纽。南京港货物吞吐量达到3.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500万TEU;开辟近洋航线超过15条,覆盖日韩、东南亚主要港口;培育4—5家水路运输周转量超过100亿吨公里/年的龙头航运企业;船舶运力达到800万载重吨;铁水联运班列线路运量年均增长率超过10%;按照“连断点、畅干线、成网络、通长江、达海港”的总体思路,省及以上干线航道全面达标,四级及以上航道里程达267公里,省际航道互联互通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建成内联外畅的高等级航道网络。

  远期目标:到2035年,全面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要素集聚、创新高效”的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辐射网络更加层次化系统化,航运物流体系高效顺畅,航运服务集群化高端化,组织模式更加绿色智慧,实现港产城一体融合发展新格局。南京港货物吞吐量达到4亿吨,运输方式更合理,货种结构更优化;集装箱吞吐量达到630万TEU,打造特色货种服务品牌,凸显对新兴支柱产业支撑能力;开辟近洋航线超过20条;培育7—8家水路运输周转量超过100亿吨公里/年的龙头航运企业,全面形成干支联动的内河航道发展格局,江河联动能力有效提升,基本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内河航道网。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化港航物流枢纽

  1.完善航运物流发展顶层设计。推进南京港总体规划获批,指导南京港新一轮建设发展。与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共同加快《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发展规划》修编并联合印发实施;提请省政府出台支持打造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的意见。构建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一江两岸、枢纽引领、智慧联动”总体格局。依托南京江海转运主枢纽港,谋划南京都市圈集装箱组合港建设,推进南京都市圈集装箱一体化发展。

  2.建设江海转运主枢纽港。推进龙潭六期集装箱码头、龙潭七期件杂货码头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专业化、规模化、智慧化水平,推进龙潭港区、西坝港区部分泊位等级提升,全面建成两大核心港区;加快新生圩港区码头升等改造;适时开发建设马渡港区;推进七坝港区通用泊位区建设和多用途码头升等改建;完成板桥港区梅钢原料码头改造。提升集装箱、能源、粮油、矿石等重点货种接卸能力。谋划沿江锚地锚泊能力挖潜,缓解船舶锚泊困难。加快内河千吨级码头泊位建设,推动内河港口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完成高淳港区小花作业区码头工程、固城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推进六合港区瓜埠作业区等内河作业区建设。

  3.畅通高等级航运通道。以长江深水航道为主轴,干线航道为骨干,全面推进“通江达海、省际互通”干线航道网建设。积极争取支持,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手段等,推动12.5米深水航道实质性通达南京,充分发挥12.5米深水航道效应,实现大型船舶全天候双向通达南京,并将到港船舶最大吃水深度提升至11.8米。完成芜申线高溧段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全力打通航道堵点,畅通内河集装箱运输;加快推进秦淮河航道整治工程、水阳江及驷马山干渠航道整治工程、芜申线下坝一线船闸改造及杨家湾复线船闸新建工程等内河干线航道建设项目;同步推进天生桥河、滁河等重要支线航道建设,全面提升内河航运通道能级。

  4.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充分发挥龙潭港集疏运快速通道、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作用,完善龙潭公铁水集疏运功能。推进西坝港区新材料科技园外环路、501省道雄州至西坝港区段、356省道六合至仪征界段、江北海港枢纽经济区道路一期工程、356省道浦口西江路至苏皖省界段、508省道(S356至G347段)建设工程、七坝港区疏港道路工程、板桥港区338省道雨花段等集疏运公路项目建设,实现港区与全市重点开发区、园区无缝衔接。聚焦疏港铁路能力提升,推进新生圩港区铁路专用线扩能改造工程;开展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扩能增效建设;创新运营模式,提升西坝疏港铁路专用线运营效能;开展铜井、七坝港区疏港铁路建设前期研究。

  5.建设流域公铁水多式联运中心。高标准规划建设南京龙潭公铁水多式联运中心,并争取纳入国家发改委铁路项目库,打造流域公铁水多式联运中心。进一步拓展铁路对区域物流园区、工业园区、产业集中区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南京经开区、龙潭港,搭建支撑产业发展的多式联运物流服务体系,重点建设公共冷链物流区、铁路作业区、仓储配套区以及铁水联运区等。以商贸物流功能为主导、以多式联运功能为支撑、以流通加工服务功能为配套,促进供应链体系完善,打造“产业依托+商贸驱动+联运带动”的国家级物流枢纽。

  (二)打造畅达的航运物流网络

  6.完善集装箱航线网络。培育引进集装箱航运企业,强化南京近洋航线始发港地位,进一步加密日本、韩国、东南亚等近洋航线,适时开辟我国港台地区航线及印巴航线。继续做强外贸内支线,提高南京至上海、宁波港驳船周转效率。持续深化内贸干线“Y”型布局,开辟至锦州、汕头、泉州直航航线,加密至天津、京唐直航航线,实现南京港内贸干线对环渤海湾和粤港澳大湾区主要港口周班航线全覆盖。推进“鱼骨型”中转航线网络布局,加密至沿江宜宾、重庆、宜昌、岳阳、武汉、黄石、九江等城市和湘江、赣江、皖江、淮河、京杭运河的中转航线,实现对流域内主要港口全覆盖,全面提升南京江海转运主枢纽港的辐射力和竞争力。

  7.提升多式联运枢纽功能。完善多式联运通道布局,结合宁芜铁路改造、沪汉蓉铁路货运功能释放,进一步谋划布局无水港,培育形成稳定运行的集装箱多式联运精品线路。重点打造沿江铁水联运通道、江海河联运通道,强化南京港铁水联运与中欧、中亚班列的高效衔接,推进回程班列在边境口岸换装后以外贸运输方式整列运至龙潭清关,实现中欧、中亚班列在龙潭港区始发终至;争取东南亚线路双向对开;同步谋划布局海外仓。推进市交通集团、南京港集团在疏港铁路、航线等领域合作,向铁水两端拓展服务链,成为流域有影响力的多式联运经营人;进一步发挥“连长江、通欧亚、对接沿海、辐射中西部”国家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作用,培育更多的多式联运市场主体。争取国际班列过境、商品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资质,为南京进出口贸易提供支持;完善集装箱集散和中转功能。开展煤炭等大宗货物散改集运输,稳定开行集装箱精煤专列,力争实现“天天班”。大力推进南京港至江西铜精矿箱化运输,实现进口矿石“散改集”。依托龙潭国家物流枢纽开行与内陆地区定时定点“点对点”集装箱运输直达班列;谋划“铁路箱下水、国外直接还箱”模式,实现“一箱到底、循环共享”。推进运输服务标准化,推动建立与多式联运相适应的规则协调和互认机制,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推广应用。提升多式联运数据共享,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化平台及数据中心建设,深化与口岸监管数据交互,与港口、航运、铁路联运信息互联共享,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实现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出口货物“抵港直装”、铁路“快速通关”模式逐步应用。

  (三)促进港产深度融合发展

  8.推进港口产业协调发展。依托龙潭、西坝两大航运物流要素集聚区和七坝、滨江两大物流枢纽,研究编制南京港临港产业转型发展规划,注重产业布局导向,推动产业融合集群发展。在开发区、产业园区内优先确保新能源汽车、锂电池、新型材料、光伏、白色家电等港口偏好型产业落地,推动出台“新三样”便利出口监管服务举措,打造互融共生、分工合作的新型产业生态。利用港口及物流园区资源优势,打造有集聚效应的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新能源基地以及高端装备产业基地,推动临港产业的转型、融合、联动发展。拓展南京港口特色工业旅游,挖掘港航历史传承文化价值,融入现代智慧、绿色科技元素,打造“港口开放日”,提升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社会影响力。挖掘沿江特色旅游资源,结合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打造,持续推进上元门、栖霞山等港区滨江游、省际游客运码头建设,推动长江游轮经济发展,实现港口、产业、生活、生态均衡发展。

  9.拓展港口物流服务功能。依托龙潭、西坝、铜井、七坝等公用港区,深化后方配套物流园功能定位,加快延伸物流产业链条,提升港口物流服务功能。立足龙潭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南京龙潭港空箱分拨中心,进一步提升龙潭港空箱堆存和转运能力。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建设龙潭临港冷链物流基地,重新恢复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所资质,拓展水路水果进口规模,打造南京都市圈进口冷链及水果等生活物资集散分拨中心。发挥口岸优势,依托南京综合保税区,搭建跨境物流服务平台,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积极拓展集装箱服务链,围绕化肥、金属矿石、粮食等货种,继续扩大集装箱“散改集”业务及拆装箱、维修保养、包装分拣等增值服务。推进龙潭港区江盛码头对外开放,开拓商品汽车服务链,提升商品汽车滚装运输规模,推动开展汽车仓储、运输、货运代理等业务,拓展汽车商检、改装、定损、分拨、维修、保养、销售等增值服务功能,形成具有高辐射力、高附加值的汽车综合产业链。充分利用龙潭港区、新生圩港区进境粮食口岸资质,打造国际粮食集散地,为国家粮食储备安全供给提供充分的物流支撑。依托西坝港区及配套物流园区,大力拓展化工服务链,推动发展石化产品电子商务、仓单质押、期货交割等物流业务,延伸化工品物流链条。利用七坝港区及后方配套物流园区,拓展区域先进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服务,打造区域光伏、白色家电产品出口基地,服务江北新区,辐射带动皖江经济带、苏北地区发展。发挥铜井港区作用,重点明确后方配套物流园区功能,服务南京南部地区先进制造业发展。

  10.加强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加快南京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加强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综合评估岸线利用水平,以行政区为主整合散、小、杂低效码头,推进码头大型化、专业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出台南京市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推进盘活的港口岸线“腾笼换凤”,支持港口市场主体通过兼并重组、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对盘活的港口岸线再开发。推进港口岸线利用机制创新,鼓励运营能力强、规范诚信的港口企业统一开发港口岸线及后方陆域,优先引进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项目。

  11.推动港口绿色安全发展。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港口建设和日常管理中综合采取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和生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达到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积极推动码头新能源设备和技术的应用,实施港口“绿色屋顶”、“智能微电网”等示范项目,推动近零碳港口建设。加强智慧港口建设,以完成龙潭集装箱码头智慧化改造为抓手,推动各类新技术在港口中的应用,实现装卸机械电气化、智能化,装卸作业无人化、自动化。加强船舶水污染防治,完善船舶水污染物分类管理,加大船舶污染防治设备配备,实现船舶水污染物产生、接收、转移、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加强船舶废气污染物防治,做好尾气采集分析、船舶废气排放清单制定、船舶尾气遥感监测等工作,鼓励绿色能源船舶的建造投用。健全航运安全防控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合理布局应急搜救站点,提高安全监管、应急保障水平。

  (四)建成有区域影响力的集聚区

  12.加强航运产业集聚。依托下关滨江等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带动作用的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支持引进影响力大、贡献度高的总部型企业,打造航运总部经济;做大做强本土航运企业,进一步提高集装箱、原油、干散货、特种运输船队国际竞争力。加大航运信息、航运互联网、航运大数据等科技型企业引入力度,集聚航运创新资源,打造数字化航运服务产业集群,为科技型航运企业孵化发展提供平台;推动航运保险、金融、法律、仲裁、信息、咨询、会展、科研、培训、行业协会等服务机构集聚,发展航运配套增值服务;吸引培育具有航运信息、资金等物流资源整合能力的企业。

  13.加强航运人才集聚培养。优化人才分类目录,将符合条件的航运高端人才纳入全市人才优惠政策体系。加强对航运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与航运高等院校联合培养机制,推进航运金融、保险、仲裁、结算、物流、电子商务等高端专业人才和船员等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航运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公益性职业信息、法律援助等服务。落实船员服务便捷工程,推进船员权益保护中心、船员驿站建设,运行船员远程考场。引导南京油运、南京两江等大型国有、民营航运企业强化船员队伍建设,提升自有船员比例。支持建立本市本科类航海院校。

  14.强化航运公共服务功能。加强航运公共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和服务,给予运营保障和经费支持。加快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对接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纳入全市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引入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功能性机构,吸引集聚行政要素和市场化资源,完善航运中心公共服务大厅服务功能。推进构建南京航运市场统一、互认的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举办有影响力的招商、推广活动及项目路演、企业家沙龙等特色品牌活动,不断提高航运服务集聚区的知名度和品牌度。

  (五)完善现代航运物流服务体系

  15.构建航运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航运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支持港口企业、航运企业、物流企业、口岸单位、海事部门、铁路部门等开展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打造港航数据交互枢纽,建设区域航运数据中心。打造航运全要素交易中心,完善扶持政策,加大税收优惠,做大航运交易体量,做大做强船舶、货运、科技、劳务、信息、知识产权等交易市场。围绕重点企业货物运输需求和集装箱货源等信息,开发多式联运智慧物流交易平台,搭建箱—船、箱—车“一单制”物流匹配决策系统,提升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省交通运输厅共同推进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指数体系建设,提升航运信息服务能力。

  16.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产业。推动船舶金融、船舶融资、航运保险、船舶登记、法律、仲裁、船货代理、船员服务等高端航运服务业和航运衍生品发展,打造高附加值航运服务产业链。培育航运金融,完善航运金融综合服务体系,鼓励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多层次投融资渠道。支持国内外大型银行在宁设立航运金融部以及国际结算、资金运作等功能性机构,提升航运结算能力。拓展航运保险业务,丰富航运保险产品,构建和完善多种形式的航运保险体系。支持航运法律、仲裁机构发展,不断增强航运法律服务软实力,鼓励开展国际交流、拓展服务领域,为相关航运市场主体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发展航运电子商务,完善口岸、结算、融资、信用评估等配套服务,支持以市场为主导的航运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

  17.建设航运物流创新高地。加强航运物流统计及研究分析工作,跟踪全球航运发展的新理念、新技术、新趋势和新制度,为政府部门、行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信息服务。推动构建多层次航运研究体系,建立航运专家智库和产学研创新基地,促进智库专家参与航运管理、风险应对及创新研究,为航运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智力保障。落实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提升战略三年行动方案和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任务要求,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开展航运物流发展创新试点,鼓励在政策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方面先行先试。

  (六)营造更优的航运发展环境

  18.扶持港航企业发展壮大。推动设立国企牵头、市场化运作的航运产业发展基金,纳入“南京产业引导母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成立相关子基金,强化资本引领作用,对港口码头、船舶制造、铁路、现代物流以及现代航运服务业等领域进行投资,为南京航运产业规模化、高端化、链条化发展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知名航运机构、龙头航运企业、国际知名船级社、高端船员服务外派机构在南京设立区域总部。加强集装箱航线运营自主权,鼓励江苏远洋等省市龙头航运企业优化运力结构,扩大集装箱运力规模,以南京港为始发港开辟近洋航线及内贸干线。扶持培育本土航运龙头企业,支持航运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大型化方向发展;向船、港、货、金融等上下游发展,补足、延伸产业链。鼓励南京港集团开展在港口资产整合和港口一体化营运体系方面市场化兼并重组,支持参与南京内河码头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19.打造高质量港航支持保障系统。构建多维立体感知体系,实现港航全要素资源监控。优化通航环境,制定重点水域航行导则。整合资源、精细管理,强化锚地资源供给和能力发挥,提升南京港锚泊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实引航队伍,提升引航效率。合理配备、科学统筹拖轮资源。完善水上服务区功能,提供船舶维修保养、燃油供应、岸电供水、水上医疗、生活超市、物流快递等全方位服务,使船员水上生活享受陆上便利。

  20.建设高质量的水上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构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和一体化交通组织指挥体系,建立区域性水上“大交管”一体化工作机制,围绕5G低空智联网、数字孪生、港航一体化全要素汇聚等,推动南京港口数字长江建设。统筹优化南京港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应急救助机制,推动南京长江大桥以上水域应急能力提升。持续深化南京长江港航综合协调中心建设,全面实现大型海轮进出港“直进直靠、直离直出”。

  21.加强合作扩大影响。深化与上海、宁波、舟山等长三角区域和长江中上游港口、中西部内陆地区以及铁路部门的合作,积极融入区域开放合作新格局。支持与武汉、重庆、合肥等长江经济带沿线主要物流枢纽和节点的合作项目,提高南京港口对长江中上游城市的辐射和策应能力。建立政府与企业层面的合作交流机制,加强长江经济带航运中心的合作交流。深入挖掘航运文化遗产内涵和时代特色,建设航海文化基地。加强与IMO(国际海事组织)、CMI(国际海事委员会)等沟通交流,提升国际影响力。强化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宣传推介力度,提升航运物流中心的区域影响力。重点加强与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等合作,提升航运指数影响力。支持组织或参与航运领域重要论坛活动,充分利用公共媒体、自媒体等渠道发声,主动向社会、行业、公众披露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发展情况,展示形象扩大影响。

  四、保障措施

  22.建立厅市共建机制。推动建立“省级统筹、厅市共建、多部门协同”的省市共建机制,加强省市联动,统筹协调解决航运物流中心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争取省级层面印发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发展规划,并出台支持南京打造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的意见,统筹长江下游及省域内相关资源,激活省会城市航运物流要素,在航线物流网络完善、辐射带动作用发挥、高端航运服务集聚、航运中心提质增效上取得突破。

  23.形成建设推进合力。成立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工作专班(暨港口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区、企业及驻宁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任组员。工作专班下设规划建设推进组(综合组)、航运产业发展推进组、港产联动推进组,统筹港口、产业、城市联动发展,提升南京港枢纽地位。其中,规划建设推进组(综合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具体负责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并承担日常推进工作;推进规划报批;完成港口、航运各项建设任务;完善航运物流网络;促进港口岸线集约高效利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审议重大事项;制定年度计划,纳入市高质量发展考核。航运产业发展推进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具体负责制定航运产业支持政策;强化南京近洋航线始发港地位,新开辟和加密集装箱航线;扶持培育航运企业;支持高端航运服务业集聚;推进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建设;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推进航运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港产联动推进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具体负责制定临港产业规划;拓展延伸港口物流产业链条;利用岸线资源,引进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补链固链强链项目;统筹衔接产业规划与港口规划;指导临港产业项目引进,推进港产一体化发展。各推进组的具体职责由牵头单位进一步明确细化。

  24.制定发展支持政策。围绕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发展目标,出台支持港口及航运物流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重点支持航线网络完善、加快集装箱箱源集聚和航运产业发展等,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航运企业的培育引进,打造高端航运产业;加快区域性航运物流服务机构引进,打造有影响力的航运物流服务集聚区。同步争取国家、江苏省相关政策与资金支持。

  25.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对完善港区功能、提升港口能级的新建码头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加快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建设周期;对符合港口规划、盘活港口岸线资源、提升港口岸线利用效率的改扩建码头项目,在办理相关审批事项时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临港产业规划的临港物流建设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林等指标。

  26.加强考核督查推进。充分落实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建设工作专班各推进组职责,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协调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监管、督查和问责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季度通报、年度考评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督查力度。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

上一条: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合区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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